2005年10月1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谁有效
    赵先生问:
    双方订立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甲方违约乙方提出仲裁,仲裁机关作出裁决并在执行中,但乙方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并未提出仲裁条款以及已经有仲裁裁决,因此法院又出了一份判决。请问,仲裁裁决和判决哪份有效?
    本报作答:双方约定有仲裁条款情况下,法院无管辖权。故本案情况下该判决不应予执行,同时在判决未生效的情况下应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或在已生效的情况下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撤销。